近日,為期兩天的福建省廈門市首次中小學校長任職資格考試順利結束。廈門市委教育工委書記、市教育局局長郭獻文介紹,今后,在廈門當中小學校長,必須持校長任職資格證,就像當老師要有教師資格證一樣。
近兩年,廈門在校長管理上頻出改革“招數”。這些改革觸發了哪些深層變革?對此,記者進行了采訪。
參加校長任職資格考試的有400多人,均為廈市中小學副校級干部,是一批“準校長”,包括學校副書記、副校長、紀委書記。
為什么要進行校長任職資格考試?郭獻文介紹,這主要是借鑒國外經驗,將校長“任職門檻”標準化的舉措,對校長的學歷、任職資歷、參加培訓的情況給出一定標準,要求達到標準,并獲得相關資質后方可任職。
廈門首次校長任職資格考試怎么考?考了哪些內容?記者了解到,本次考試分筆試和面試。考試的考題既有黨的路線、方針政策,教育法律法規,一些文件精神等,還有教育學、心理學、管理學以及國內外教育教學改革發展動態的相關內容。
“考試題目還是很貼合實際的。”廈門五中黨委副書記顏雙雙剛從考場出來,就接受了記者采訪。她介紹,考試中有很多題目是針對具體工作的。比如,如何規劃學校的勞動教育;在一次夏令營活動中,如何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等,都是作為一名校長要面對的問題。
廈門市委教育工委組織處處長莊劍光介紹,落實校長任職資格制度,與實施校長“職級制”改革,是廈門落實校長專業化、職業化發展并行的兩項具體措施。
2019年10月,廈門市教育局正式啟動校長“職級制”改革工作,按特級、一級、二級、三級4個職級,來對校長進行評審。這樣,校長不再拘泥于學校行政級別的高低,而是從能力、水平、貢獻及業績來對校長進行考核,確定職級。
2020年1月,廈門首次評選出特級校長6名、一級校長57名、二級校長110名、三級校長112名。
一名普通校長如何才能成長為專家型校長?廈門在實施校長“職級制”的同時,也為校長專業發展鋪設了道路。2019年6月,廈門出臺了“名校長培養工程實施方案”,既規定了名校長的選拔辦法,也規定了名校長培訓與培養辦法。
郭獻文表示,面對校長“職級制”改革,廈門沒有過多強調“評”,沒有停留在級別和待遇這個層面,而是在重視專業化的同時,也重視培訓與培養,真正做到為校長的職業發展提供服務和保障。
事實上,啟動校長“職級制”改革是廈門校長管理制度改革的第一步,市教育局將其稱為1.0版。而市教育局提出的改革2.0版,則為明確“權責清單”,規范任職管理制度。3.0版為借鑒國外經驗,實施校長“資格準入制”。下一步,將實施4.0版,即落實校長辦學自主權,全面推進依法治校。
其中,特別值得一提的是2.0版中,明確“權責清單”這一規定。2020年8月,新的《廈門市中小學(中職)校長管理辦法》對校長任職履職方式,以及責、權、利進行界定。文件在對校長任職劃定“框框”的同時,也給他們列出了“權責清單”,賦予他們更多的自主權。
“現在,中級職稱的評審權力,已經下放到部分學校,由學校按規定組織實施。”廈門市教育局人事處處長劉偉玲說。
在校長“治理權”上,廈門明確,校長在核定的內設機構數量與職數內,可自主提出設置方案,經學校黨組織研究同意后報教育主管部門備案,就可執行。這就意味著,學校可以設哪些部門,如何管理這些部門,校長有了更多的自主權。
在未來,廈門將實施校長管理的改革4.0版,實現從“專家治校”到“依法治校”的轉變。如何將其變為現實?如何讓校長少受行政干涉,真正做到依據章程自主辦學?對此,福建省教育科學研究所研究員鐘建林認為,落實校長辦學自主權要落實好“放、管、服”。
在“放”上,要給予校長經費支配權,還要讓校長在人才引進和新教師招聘上有話語權;在“管”的方面,要將“能上能下”從口號變成實際行動;在“服”上,要以“服務校長辦學”為主,減少對學校不必要的審批程序。
莊劍光介紹,在依法治校上,廈門將要求學校完善教職工代表大會、學生代表大會制度,做到用制度來依法治校。同時,將設立師生權益保護、爭議調解委員會、仲裁委員會等機構,吸納師生代表,做到公平、公正調處糾紛,在保障師生權益的基礎上實現依法治校。
(記者 熊杰 通訊員 于濤 陳群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