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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前,記者從市城市住房服務中心獲悉,為深入推進出租居住的自建房安全排查整治工作,強化出租居住自建房的安全管理,有效遏制自建房領域重大安全事故發生,市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《關于進一步加強出租居住自建房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》,在全市前期經營性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成果的基礎上,緊盯重點領域,強化行業監管,對用于出租居住的自建房全面開展安全排查整治“回頭看”,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。
《通知》明確,將利用1個月時間,按照“網格不漏戶、戶不漏房、房不漏間”原則,對全市用于出租居住的自建房開展安全排查整治“回頭看”,對出租居住的自建房安全隱患進行再摸排、再甄別、再整治。重點聚焦學校醫院周邊、工業園區周邊、城中村、安置區等人員密集的居住、群租自建房,特別是將一間原始設計為居住空間的房間分割、搭建后再出租,將原始設計為廚房、衛生間、陽臺和地下儲藏室等非居住空間出租供人員居住,以及“下店上住”混用的出租房,開展全面排查整治。
《通知》強調,要壓緊壓實房屋產權人第一責任人責任,嚴格按照“即查即改、分類整治”原則,強化閉環管理,對經查實的安全隱患,切實采取嚴格的工程措施加以整治,及時消除安全隱患。對違反房屋安全管理規定且拒不履行管理責任的,從嚴堅決依法處罰,通過排查一批、整改一批、處罰一批、停租一批等有效舉措,推動房屋產權人、房屋出租人、中介機構等相關責任單位和個人,在出租房屋安全管理工作中履行應盡責任。
《通知》要求,房屋安全管理各行業主管部門,按照“誰審批誰負責、誰主管誰負責”原則,加強綜合監管協同聯動,履行行業監管職責,強化本行業領域內出租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,依法依規查處各類違法違規行為。同時,通過多形式、多渠道開展出租自建房安全管理相關法規政策宣教活動,及時掌握群眾思想動態,做好政策解釋和思想引導工作,并針對發現的問題快查快改、立查立改。對排查整治工作中發現的重大安全隱患,要強化督導檢查,實行掛牌督辦,確保風險點徹底整治到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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